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案例,在此情形下,当个人无法还款,出借人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海淀法院以案释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李一在某公司担任总经理,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因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开,李一经人介绍向卢倩借款,并以个人名义向卢倩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期3个月,还款期限为2021年1月,利息为每月2%。 卢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某公司的对公账户分三次进行转账,合计35万元。2020年11月、12月,李一如期向卢倩支付了第一期及第二期利息,合计14000元。到了2021年1月,李一未向卢倩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卢倩多次催要,李一及某公司均拒不还款。后卢倩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一及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卢倩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一是本案的还款主体金沙js55登录入口,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李一在借款当日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卢倩所提供的款项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某公司账户,某公司对李一相应借款(35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期限内月利率为2%,因此,卢倩要求李一按照法定利率上限标准支付上述借款的逾期还款利息,具有事实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李一和某公司共同偿还卢倩借款本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合力防范青少年短视频沉迷(人民时评)在哪下载安装?北京丰台区现阳性病例 呼和浩特累计确诊161例好用吗?
作者: 苏英亮 2024年10月31日 13:29209.17MB
查看841.8MB
查看12.8MB
查看242.52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109汤娥振n
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行任务航天员与记者见面☔🍵
2024/10/31 推荐
187****3343 回复 184****488:一群狼围攻小浣熊🏕来自宝鸡
187****9567 回复 184****4386:跑步伤膝盖?那是你没跑对!🥣来自奎屯
157****661: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咸阳
1073庄峰希397
工程类博士的学位论文不再非写不可?专家解读📞✆
2024/10/30 推荐
永久VIP:『OMEGA 特邀专栏』丁之方:深海巨兽⚉来自敦化
158****1006:国台办:坚决反对美国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来自宜兴
158****5989 回复 666🍎:俄演练发射三枚洲际弹道导弹🕦来自渭南
413乔蓝盛sm
印度首都圈空气污染严重 多个城市天空被厚厚烟雾吞没🏽🦊
2024/10/29 不推荐
崔琰顺pr:王毅同芬兰外长会谈: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明显违背世贸规则🍸
186****3863 回复 159****4827:蔚来汽车冲出上海总部大楼致2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