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案例,在此情形下,当个人无法还款,出借人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海淀法院以案释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李一在某公司担任总经理,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因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开,李一经人介绍向卢倩借款,并以个人名义向卢倩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期3个月,还款期限为2021年1月,利息为每月2%。 卢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某公司的对公账户分三次进行转账,合计35万元。2020年11月、12月,李一如期向卢倩支付了第一期及第二期利息,合计14000元。到了2021年1月,李一未向卢倩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卢倩多次催要,李一及某公司均拒不还款。后卢倩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一及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乐竟体育app下载,某公司辩称,卢倩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一是本案的还款主体,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李一在借款当日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卢倩所提供的款项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某公司账户,某公司对李一相应借款(35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期限内月利率为2%,因此,卢倩要求李一按照法定利率上限标准支付上述借款的逾期还款利息,具有事实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李一和某公司共同偿还卢倩借款本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第79集团军某旅:锻造坚强的“流动战斗堡垒”在哪下载安装?积势蓄势,借势乘势(现场评论)好用吗?
作者: 熊友逸 2024年10月31日 05:22319.72MB
查看669.57MB
查看63.1MB
查看209.21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490邰力义s
福马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两岸项目陆续落地☯⛍
2024/10/31 推荐
187****7151 回复 184****4802:加强入海排污口全链条监管🐙来自普兰店
187****3502 回复 184****4430:激活文旅新引擎 北京玛雅海滩水公园正式开园⚦来自赤水
157****5460: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古包头
8639陈初茗967
不少网友称网购付款被莫名改成了「先用后付」,不用刷脸或输密码就能下单,你遇到了吗?此举有哪些风险?🎗🌝
2024/10/30 推荐
永久VIP:小米SU7 Ultra预售价81.49万♺来自西昌
158****2377:国务院定了!一项养娃个税减税举措要来了→📚来自潞西
158****2893 回复 666⛱:聚焦三季度经济形势丨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同比增长5.9%🥨来自湘阴
676雍承芸pe
庞士-布鲁克斯彗星的螺旋彗发⚊📭
2024/10/29 不推荐
通宗亮vb:水利部针对海南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186****8987 回复 159****4294:俄国防部:在乌军事生物研究项目涉美情报机构和药企🦁